英国消防安全简介

如果你是消防安全方面的新手,你可以在了解有关消防安全的详细法例前,先了解以下的基本知识。

英国目前的消防安全法律规定是由多年来缓慢引入的措施演变而来的。大多数消防安全立法是在发生重大火灾或造成大量人员死亡的火灾后出台的。它被称为“稳定之门立法”,因为它是对已经发生的事件的回应。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防火安全立法的历史。

目前的立法是《2005年规管改革(消防安全)令》,以下将称为本文件中的命令。

该命令是为了响应使英国消防立法合理化和简化的呼吁,它是通过《2001年监管改革法案》改革和修订英国之前的消防安全立法而实现的。该命令旨在为非住宅楼宇提供最低消防安全标准,如人们工作的地方,包括共享区域、工作场所设施和通往该工作场所的途径。

除少数例外情况外,所有作非住宅用途的处所或处所的部分,而该处所用作与进行贸易、业务或其他事业有关的用途,不论是否为牟利,均须受该命令规管。它通常指定一个人,即雇主或业主,他被称为负责人。负责人须履行一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包括确保一般防火措施令人满意,以及进行火灾风险评估。负责人可以有胜任人员协助其履行法定职责。如果雇用的人数超过五人,则必须提交书面评估。

以往一般消防安全法例

该命令取代了之前的消防安全立法,根据1972年防火预防法案颁发的任何消防证书都不再生效。

如贵公司曾根据1997/1999年《防火(工作场所)规例》进行过火灾风险评估,而该评估已定期检讨,则贵公司现在只需根据该命令的更广泛范围,修订该评估。

你的处所亦可能受牌照或注册的规定所规限。在这种情况下,消防当局可能希望检讨你的风险评估,作为牌照审批程序的一部分。牌照内的消防安全条件,不应由适用该命令的发牌当局订定。

关于新的消防法规的指导

基于风险评估的新制度要求,对用于经营行业、商业或其他事业的处所负责的人(包括自雇人士和公众),不论是否盈利,必须采取行动防止火灾,并在发生火灾时保护他们免受伤亡。

这是现时《1997年防火(工作场所)规例》对雇主所规定的相同责任,但根据新命令,这项责任将扩展至工作场所以外,包括人们可进入的大部分处所。

为了支持该命令,社区和地方政府(DCLC)发布了一套11项命令新的指导文档.他们会就根据该命令须进行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的大部分楼宇类别提供意见。

使用消防安全咨询中心所载的指南,并结合上述指南,应提供足够的信息,以满足英国立法要求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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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日[最后更新: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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