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与安全(安全标志和信号条例),1996年
这些条例使关于安全标志的规定和使用的EC安全标志指令92/58/EEC生效。1992年6月24日,所有欧洲联盟成员国通过了安全标志指令,该指令承认所有工作场所都需要有易于识别的与安全事项有关的标志和符号,并鼓励在整个欧洲联盟成员国对安全标志进行标准化,以便安全标志无论在哪里都具有相同的含义。在该国,该指令是通过1996年的《健康和安全(安全标志和信号条例)》执行的。这些条例适用于1974年《工作健康和安全法》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场所。
该条例涵盖了传播健康和安全信息的各种手段。这些措施包括使用照明标志、手势和声音信号,例如火警、口头通讯和标记含有危险物质的管道工程。这些是除了传统的招牌,如禁止和警告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即消防出口标志和消防设备标志也被覆盖。
它们要求雇主在出现其他方法(例如工程控制和安全工作系统)无法避免或控制的危险时,提供具体的安全标志。如果安全标志不能帮助降低这种风险,或风险不显著,则不需要提供标志。有关规例规定,如有需要,雇主须在工作地点内使用道路交通标志,以规管道路交通,并要求雇主保养由其提供的安全标志,向雇员解释不熟悉的标志,以及告诉他们在看到安全标志时应怎样做。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雇用人员的场所和活动,但不包括与供应物质、产品和设备或运输危险货物有关的标志和标签。
安全标志的类别
安全标志根据其意图传达的信息类型被分为不同的类别。每个类别都指定了特定的格式和一套颜色。
禁止标志
这些标志应该用来传达“禁止”类型的命令,例如,指示禁止吸烟,或者,当某种物质与水发生危险反应时,或者不应该用水灭火。在工作场所,它们应该被用来加强禁止危险活动的指示。然而,这些指示也应该成为员工培训的一部分。禁止某项活动的标志由圆形的红色带和单对角线交叉条组成,从左到右呈45度角。背景应为白色,指示命令性质的象形文字为黑色。
警告标志
这些标志应该用来提醒人们附近有危险。例如,易燃液体仓库或使用放射性物质的实验室应在入口附近设置适当的警告标志。这些标志是1996年《健康和安全(安全标志和信号)条例》规定的,在某些情况下是1990年《危险物质(工地通知和标记)条例》规定的。警告某种危险的标志由等边三角形的黑色带组成。标志内的背景应为黄色,在标志中央以黑色表示危险类型的象形图。
强制性的迹象
这些标志应用于指示为符合法定要求而必须采取的行动。例如,为符合火灾风险评估必须保持关闭的自动关闭防火门应贴上“防火门保持关闭”的标志。在建筑地盘内,必须戴安全帽的地方,亦应在入口处设置适当的标志。
他应该指出,1996年《健康和安全(安全标志和信号)条例》不适用于强制性消防指示,但适用于要求使用象形文字的强制性健康和安全标志。最低的监管要求是标识必须包含适当的象形文字。消防安全指示标识没有象形文字,尽管在英国,通过列入工作场所火灾评估的要求,此类标识是强制性的,但在本法规中,此类标识不被视为健康和安全标识。因此,我们所熟悉的蓝白双色消防安全强制标志只使用文字,不会被更改。
消防指示通知,即在发生火灾时列出居住者必须采取的行动的通知,按照惯例,是以蓝色背景的白字书写的,而不是圆形格式。颜色是用来传达指示的强制性性质,但由于通常需要大量的文字,使用矩形格式。一般强制性标志蓝色圆圈上的白色感叹号可与消防指示通知一起使用。
指示强制性要求的标志由位于中央的蓝色圆圈和白色象形图或文字组成。
安全条件的迹象
这些标志应用于指示逃生路线、紧急出口、急救设备、紧急淋浴等。安全状态标志由绿色矩形或正方形组成,中间有白色的象形图或文字。与强制标志一样,《1996年健康和安全(安全标志和信号)条例》也没有要求英国这类消防安全标志。例如,“PUSH BAR TO OPEN”是不需要遵守的,也没有这个意思的象形图。为了遵守英国的其他立法,这些标志仍然是必要的。
退出的迹象
为符合《建筑物规例》的规定,除一般用途的出口外,所有提供逃生通道的门道或其他出口,均应设置出口标志。安装符合英国标准5499:第4部分:2013的标志将同时满足《建筑条例》和《健康与安全(安全标志和信号条例)1996》。一般而言,当现有的消防安全标志中含有的符号符合BS 5499: Part 4: 2013消防安全标志、通知和图形符号时,本条例将不要求进行任何更改。这是因为bs5499中的标志虽然在细节上与规例所指明的不同,但遵循相同的基本模式,因此被认为符合规例。
提供出口标志
该条例规定,雇主有责任确保在通过1992年《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管理条例》所载的风险评估要求确定的雇员健康和安全风险不能完全在工作场所之外制造或管理的情况下,提供安全标识。应当指出的是,《条例》并不要求在对雇员的健康和安全没有重大风险的情况下使用安全标志。接下来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是否有必要用标志标明出口。在作出决定时,将支撑这一过程的基本问题是,某一特定房地内的火灾对雇员造成伤害或死亡的风险是否被认为严重到有必要提供指示消防出口路线和最终出口的标志。如果认为风险不显著,则不需要安装标识。因此,例如,只有一个明显可见出口的小型单层建筑物不应要求设置消防出口标志,因为对工作人员来说,门是他们唯一的进出通道,因此不将门标记为出口不会对他们的健康和安全造成重大风险。然而,那些内部布局较复杂,设有多个出口的建筑物,其中一些出口可能不容易看到,也不常使用,或有大量公众聚集的地方,则需要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如果发生火灾时,有很大的个人无法找到通往安全地点的路的风险,它们应该配有方向箭头。
补充信息的迹象
这些标志用来提供额外的信息。在1996年的《健康和安全(安全标志和信号)条例》中,这些仅限于定向箭头。然而,BS 5499:第4部分:2019包括各种文本消息以及补充符号描述下的箭头。为符合《规例》的规定,如需要指示方向,则须以箭头形式作出补充标志。《英国标准》的补充文字如“禁止用水作为灭火剂”,只有配以适当的象形文字,规例才会接受。这与英国标准的理念完全一致。补充符号由适当颜色的正方形或矩形和白色的象形图或文字组成,位于中心位置。作为安全条件标志补充的颜色应为绿色,作为消防设备标志补充的颜色应为红色,作为警告标志补充的颜色应为黄色。
英国标准与有关补充标志许可颜色的规定有一点冲突。BS 5499:第4部分:2019允许文本为白色背景上的黑色或适当颜色上的白色。颜色选择是该规例所容许的唯一选择。因此,可以通过遵循标准中的这一选项来遵守规则。
照明的迹象
出口标志在任何重要时刻都应清晰可辨。在认为紧急照明是逃生手段所必需的处所,在正常照明失效的情况下,该等标志应由紧急照明电源照明。以下任何一种方法都被认为是合适的,
- 标识外部的灯,但提供足够的照明
- 灯包含在标志内,内部照明标志
- 不需要外部电源就能发光的标志
在适当的情况下,应参考英国标准。
发光的迹象
这些标志的可见区域由光致发光材料制成。这些材料含有能够从日光或人工照明中吸收和储存能量的化学物质。当能量的来源被移除时,化学物质能够以光的形式释放能量。有几家公司生产的光致发光标志的象形文字符合这些规定,尽管颜色可能与规定内的规格不完全匹配。这些符号的特性使它们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正常符号的补充。例如,在正常供电失效的紧急逃生照明所提供的照明水平降低的情况下,它们可以很好地作为标识。使用这种材料作为应急照明的补充没有异议,但不能将其用作应急照明的替代品。这种类型的材料通常被用在低水平的条状材料中,以突出逃生路线的轮廓。同样的材料在寻路系统中也有应用。
光致发光系统的安装应符合在楼宇内安装紧急寻路引导系统的工作守则,由发光材料、安全标志和标记制成。本守则由光致发光安全产品协会.
消防设备标志
这些标志是用来标示消防设备的位置和火警启动点。然而,在可能的情况下,消防设备应该放置在清晰可见的地方。红色应作为消防设备的标识色。如果设备本身是红色的,这就满足了要求。如果不是红色,则将消防设备后面的背景涂成红色,以突出消防设备的位置可能就足够了。
消防设备标志由红色矩形或正方形和位于标志中央的白色象形文字组成。
提供消防设备标志
上述的一般过程也适用于本节。再一次假设,由于房舍有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因此将需要消防设备。这些设备是否也需要标识,取决于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的物理环境。换句话说,必须考虑到工作场所的特点、在那里进行的活动和任何其他被认为有关的情况。举例来说,如果建筑物的内部布局能让雇员清楚地看到所提供的灭火器,就不应要求以标志或背景涂成红色进一步指明消防设备的位置。
或者,在更复杂的建筑布局中,例如,由于工作过程的性质,不可能总是确保灭火器在员工的视线范围内,或软管卷轴安装在机柜内,或消防设备包含在凹进的火点内,那么,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标志,表明设备的位置,并配有方向箭头。必须强调的是,就是否有必要提供消防设备标识作出决定的过程,应以这些设备的特定位置是否存在重大风险为依据。如果认为不存在重大风险,则不要求提供标志。
安全标志摘要
图示如规例所示,填妥的标志必须符合适当的颜色。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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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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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 |
象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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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标志 这些标志禁止有害安全的行为 |
圆形 | 红色,白色背景,红色带和横条。 | ![]() |
警告标志 这些迹象是对潜在风险的警告 |
三角 | 黄色带黑色符号或文字 | ![]() |
强制性的迹象 要求采取有助于安全的行动或活动的标志 |
圆形 | 蓝色加上白色的符号或文字 | ![]() |
安全条件的迹象 这些标志指示发生火灾或紧急情况时的逃生路线 |
矩形 | 绿色带白色符号或文字 | ![]() |
消防设备的迹象 这些标志是用来指示消防设备的位置 |
矩形或圆形 | 红色带白色符号或文字 | ![]() |
补充信息的迹象 | 矩形 | 绿色,红色,黄色,白色或黑色文本 | ![]() |
火灾预警系统
如需要从建筑物内疏散,该规例规定火警信号必须是连续的。符合BS 5839第1部分:2017建筑物的火警探测和报警系统无需更换,其他可接受的装置,如手动操作的探测仪,例如旋转锣或手铃,也无需更换。
象形图
该规定要求所有标识都应使用图形符号或象形文字来传达信息,但不禁止使用补充文字。它指出了所需要的内在特征,其中一些如下所示:
- 标志牌的形状和颜色是根据其具体用途(指示禁止、警告、强制行动、逃生路线、紧急情况或消防设备的标志牌)制定的。
- 象形文字必须尽可能简单,并且只包含必要的细节
- 所使用的象形文字可能略有不同或更详细,只要它们传达的意思相同,且没有差异或改编模糊了意思
- 标志牌的尺寸、比色和光度特征必须易于观察和理解
它还说明了应用于出口标志的单个象形图的列表,如下所示的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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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种灵活性,英国至少有两个出口标志,整个欧共体可能会有更多。正因为如此,欧共体指令92/58未能实现其在各成员国建立共同标准的原则目标。然而,一个新的欧洲标准已经被提出,ISO 7010很可能很快成为Pr EN 7010。这意味着它将成为“欧洲规范”,并将成为最佳实践指南。因此,欧盟法律将要求所有成员国不得更改地通过该协议。因此,将修订1996年《健康和安全(安全标志和信号)条例》,上述象形文字将是非法的。Pr EN 7010将成为必需的标准,出口标志将与BS 5499:第4部分:逃生路线签名实践规范相同。
一般建议
在进行火警风险评估后,如认为有必要提供任何消防安全标志,则须遵守该规例。该规例详列有关提供和使用一般安全标志的颜色、保养制度及一般意见。它也被认为符合BS 5499和ISO 7010的消防安全标志符合法规的要求。不被认可的消防安全标志是那些只包含文字信息的标志,因此这类标志不应再使用。但是,如果现有的房地已经有了这种文字标志,而风险评估确定它们是必要的,雇主将必须更换这些标志或以适当的象形文字作为补充。
进一步的信息
这一环节是HSE对上述立法的指导安全标志和信号。《1996年健康和安全条例》。指导意见规定
有关使用消防安全标志的建议可参阅业务指导文件
消防协会制作了一本优秀的消防安全标志参考手册。-消防安全标志指南- FSB36 - ISBN 0 902167 87-1
类别:消防安全立法
2011年3月28日[最后更新: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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