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1989、1993及2010年家具及陈设(消防安全)规例》
《1988年家具及陈设(消防安全)规例》(于1989年、1993年及2010年修订)规定了家用软垫家具、陈设及其他含有软垫的产品的耐火水平。本页旨在概述涉及供应软垫家具的公司的责任,并旨在帮助这些产品的供应商了解新规例对他们的影响。这不是对《条例》的权威解释,这是法院的事。与大多数立法一样,该条例很难完全理解,因此出版了两份指南,以帮助外行人更充分地理解该条例。这个页面提供了一个概述,但没有涵盖所有的细节。你应该参考FIRA的英国法规指南,以获得更详细的信息。
本规例由贸易标准部门.如果你需要建议、澄清或其他信息,可以通过他们的网站、电话或亲自到当地议会的一个部门的当地办公室联系他们。
这本指南结合了相关规定,可以解答你的任何问题。这些资料可从以下连结下载:-
总结
1988年《家具及陈设(消防安全)规例》(1989年、1993年和2010年修订)是英国法律,旨在确保在英国供应的家具所使用的室内装饰组件和复合材料符合指定的耐燃水平,并贴上合适的标签。该规例包括六项主要内容:
- 填充材料必须满足规定的点火要求
- 室内装饰复合材料必须是防烟的
- 封套必须是耐匹配的(有一些例外,如第8.2节和附录A5所述)
- 每一件新家具(床垫除外)都必须贴上永久性标签
和bed-bases) - 在销售点,每一件新家具都必须贴有展示标签(床垫、床座、枕头、散垫、座垫、与家具分开出售的松套和弹力套除外)。
- 英国第一家国内软垫家具供应商必须保持5年的记录,以证明合规。有关物品的测试及标签规定详列于该规例附表1-7。附表1-5提供了关于泡沫和非泡沫填充物、复合材料、衬垫和覆盖物的测试要求的详细信息。附表6-7提供了关于最后项目的显示和永久标签的详细信息。
可能受到影响的供应商
本条例适用于商业供应链中的所有人,从供应用于
从家具到成品的供应,以及重新装饰和复盖。他们的影响:
- 提供家具、陈设或重新装修服务的人士,包括:
- 制造商
- 零售商
- 进口商
- 向家具业或直接向消费者供应填充材料和织物的人员
- 提供装修及修复服务的人士
- 在商业或贸易过程中提供二手家具的人士(例如拍卖商、
慈善机构)。
该条例也适用于在经营过程中出租家具的人。这包括在业务过程中租赁的住宿包括家具,如度假屋和住宅家具租赁(包括住宅、公寓和卧房)。因此,该规例适用于出租该等房屋的业主、地产代理及出租代理。英国第一家国内软垫家具供应商是负责确保符合法规的人。在这种情况下,英国第一供应商的定义与制造商,进口商和零售商是重要的。
与其他部门相关的具体职责包括慈善机构、出租、度假屋和配有家具的住宅物业、小木屋酒店和度假公寓、庇护住所、护理院和学生宿舍、运河船和游艇、商队、房东、地产代理和出租代理、拍卖商和作为法定职能一部分提供家具的人员。
所有这些在FIRA指南中都有充分的解释。
本条例所涵盖的产品范围
该规例涵盖的产品包括六类(A至F)
A)各种有软垫的座位,包括椅子、靠背、软垫凳和脚垫。儿童家具、脚凳、沙发床、蒲团和其他可转换的家具、豆袋和地垫、为婴儿或小孩设计的托儿所家具和软垫用品。以套件形式提供的家用软垫家具,以供自行组装。二手家具,软垫床头板,脚板和床侧轨。
B)户外使用的家具(花园和户外家具),适合用于住宅(家庭和商队),商队的室内装饰(尽管不包括车辆或船只)。藤制家具,包括室内装饰。
C)长沙发、床座、床垫、枕头和床垫垫(顶盖)(仅用于填充材料)
D)分散坐垫和座垫(仅限填充材料)
E)家具(纺织品,涂层纺织品,皮革等)的永久性覆盖物。家具不可见部分的盖子
F)家具用泡沫和非泡沫填充材料
上述组别的所有家具及产品均须符合规例的规定。每个组的具体信息和例外情况在FIRA指南中分别讨论。
本规例不适用于供出口的家具及1950年以前制造的家具。
本规例不适用于睡袋、被褥(包括羽绒被)、床垫的松套(即床垫保护套)、枕套、窗帘及地毯。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产品是受《2005年通用产品安全条例》(GPSR)保护的。
测试
英国的制造商、进口商和零售商需要确保:
- 所供应的家具如含有不符合该规例附表1所列规定的泡沫填充物(块状或碎状聚氨酯或乳胶橡胶),则不会供应
- 没有供应含有不符合该规例附表2所列规定的非泡沫填充物的家具。
- 复合填料由一种以上的填充材料组成,或由每个单独的填充材料分别符合或由被测试的总复合材料符合。在任何情况下,复合材料内的任何泡沫必须符合该规例附表1的规定。
- 家具并没有提供不通过规例附表4所述香烟测试的室内装饰复合材料。
- 家具并没有配备不符合规例附表5所述匹配测试的永久性、宽松或弹力套。
项目的测试要求在FIRA指南中有更充分的解释。
标签
显示标签
陈列标签须标明每件家具的耐燃点,并须贴在销售点的所有新家具上,但床垫、床座、枕头、散靠垫、座垫、松套(与家具分开出售)和弹力套除外。
作为一组物品出售的家具,如三件套套房或一套餐椅,必须在每件物品上带有适当的展示标签。在任何情况下,展示标签都必须贴在家具的显著位置,以便家具的潜在购买者能够清楚地看到标签,并且阅读两面的文字也相当容易。
适用于符合填充要求和耐烟的新家具。这适用于像婴儿窝和词“产品”可以替代这个标签的第二面的词“家具”。
适用于新家具与有限的覆盖面料范围。覆盖物不耐匹配,但家具有通过规定测试的衬垫。家具符合填充物的要求,并且是耐烟的。
适用于新家具,满足填充要求,耐烟耐火柴。
永久的标签
家具上的永久性标签旨在协助执法人员,并显示符合盖和填料的特定点火要求。永久性标签的主要目的,是让执法人员检查一件家具上的标签,并获取有关资料,以查明和确认该物品所使用的材料确实符合规例。他们还能够完成标签上的声明与制造商记录的交叉核对。除床垫、沙发、床座外,所有家具都必须贴上永久性标签。床垫、长沙发和床座的标签规范由BS 7177单独规定。
有两个版本的永久标签,制造商和进口商可以选择。
这些都是:
- 标有家具全部信息的标签
- 较短的标签只提供有关家具的最少信息。
该规例附表7第2部及第3部分别详细说明这些标签必须包括的内容。需要强调的是,永久标签的实际设计完全留给制造商或进口商。但是,对于标签上的信息、字母的最小尺寸、标签的位置和耐久性的要求必须遵守。
记录
所有制造商、进口商及零售商均须备存记录,以确保所有软垫家具项目的可追溯性及符合规定。这些资料必须包括:
- 语句从供应商
- 对家具及其部件进行的任何相关测试的结果
- 测试结果与特定家具项目的相关性
- 记录与附在家具上的标签、批号或标记的相关性。
从家具供应给零售商之日起,制造商和进口商需要保留5年的信息。
零售商
如果一件家具只贴有短的永久标签,零售商须确保制造商或进口商(或任何中间供应商)提供有关的详细资料
后:
- 英国第一家供应商(即制造商或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的邮政编码
- 该物品制造或进口的日期
- 描述所有的填充材料包括在文章中
- 对文章中包含的所有封面材料的描述。
我们强烈建议零售商向制造商或供应商/进口商索取符合《1988年家具及陈设(消防安全)规例》的证明书。
类别:消防安全立法
2011年3月28日[最后更新: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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